安徽博物院年度“教育合伙人”计划自启动以来,收到了广泛积极的社会参与,经审核,2024年度“教育合伙人”17个团队、9个个人复核通过,2025年度新增团队8个、个人5个,现将安徽博物院2025年度“教育合伙人”名单公示如下:
团队 个人 此名单公示期一周(2025年6月9日至2025年6月15日)。公示期间,若对公示对象或审核结果有异议,请通过书面形式反映。反映人须用真实姓名,反映情况必须实事求是、真实具体。 受理地址:合肥市怀宁路87号安徽博物院 受理部门:安徽博物院社会教育部 联系电话:0551-63733907 合伙人须知 1.“教育合伙人”资格有效期一年,自公示期期满之日起算,实行动态调整。 2.“教育合伙人”有效期内须与安徽博物院至少达成一项合作项目的策划并实施,年度复核合格者方可延续资格。 3.双方在合理合规合法的前提下实现优势互补、资源互通,积极推进文旅融合、馆校融合、跨界融合。 4.“教育合伙人”需在安徽博物院有效授权范围内展开教育合作,未经授权不得擅自以安徽博物院名义开展营利性质的教学活动及相关行为。 5.“教育合伙人”有效期内未与安徽博物院开展实质合作,或合作中出现不当教育行为导致投诉、师德师风问题、安全事故、违规行为等,安徽博物院有权取消其“教育合伙人”资格并保留追究的权利。 特别声明 除以上所公示“教育合伙人”名单,安徽博物院2025年度原则上将不再授权其他机构、个人或相关组织利用我院公共文化资源进行营利行为或相关活动。在此特别提醒广大公众注意识别,以保障您的合法权益。